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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人居环境奖参考指标体系
发布时间:2018年8月31日 9:13:30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1152

一、定量指标
1.城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:≥23m2
2.城市燃气普及率: ≥92%
3.采暖地区集中供热普及率: ≥65%
4.城市供水普及率: ≥98.5%
5.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: ≥45%
6.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率: ≥20%
7.城市人均拥有道路面积:≥10m2
8.城市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:≥11标台
9.城市绿化覆盖率: ≥35%
10.城市绿地率: ≥30%
11.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: ≥8m2
12.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:≥4m2
13.城市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: ≥65%
二、定性指标:
1.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已依法编制、审批并公布;
2.各层次城市规划的编制符合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》和相关规范的要求;
3.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实施统一管理,严格执行“一书两证”制度;
4.严格依法管理土地,合理安排土地使用;
5.城市建设投资力度大,城市基础设施日趋完善;
6.保证城市用水有效供给,水质达到国家标准;
7.已形成覆盖整个城市的公共交通快速网络;
8.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功能完善、状况良好;
9.城市路网结构合理,道路通行能力高;
10.房屋产权、产籍档案管理科学规范;
11.房地产市场活跃、交易规则健全,增量市场、存量市场、租赁市场,以及高、中、低档住宅比例比较合理;
12.多渠道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供应,基本解决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家庭的住房问题;
13.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全部实行了物业管理,绝大多数的旧住宅小区经过整治后实施了物业管理;
14.已编制完成城市空气污染的控制性规划;
15.建立城市空气质量日报制度;
16.采取切实可行的减少大气污染的措施;
17.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;
18.采取有效降噪措施,治理城市噪声污染;
19.有效控制城市工业废水的排放量,实行达标排放;
20.规划区内的河、湖、渠已全面整治改造,水体环境质量达到相关标准;
21.推行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资源的循环利用;
22.全面实施污水处理收费和垃圾处理收费政策;
23.行政区域内森林、湿地和生态脆弱区等特殊生态系统得到了有效保护;
24.城市周边地区植树造林工作成效显著;
25.各类历史文化遗产保存完好;
26.城市规划、建设、管理的法规、制度健全;
27.市民广泛参与城市发展的重大决策;
28.社区内生活、文化、卫生、教育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;
29.社区治安情况良好;
30.社区公益性活动开展较好;
31.城市防灾减灾工作成效显著;
32.积极开展改善人居环境的宣传教育和科普工作。
三、相关条件:
1.已被命名为节水型城市;
2.已获得“国家园林城市”称号;